水电站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企业员工
奖惩条例》、《环境保护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
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样板工地,严格
落实奖惩措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
本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核第三条考核评分要求
1.对作业队每月考核一次,实行考核百分制。(见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
2.项目部职能部门、综合队每月安全考核一次,考核奖罚办法另行制定。
3.被考核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较大交通设备和其他事故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第三章奖励第四条奖励项目
1.项目部设立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奖励基金,制定奖励计划。
2.包括:月安全考核奖励、环境保护考核奖励、安全
评比表彰奖励、安全责任书兑现奖励、特殊危险作业奖励、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隐患违章举报奖励及其他特别奖励等。
第三条奖励标准
1.作业队月安全奖罚、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环境保护考核奖励、按月考核检查得分情况执行。
2.安全责任书兑现奖励按责任书要求进行,评比表彰奖励按批准的计划进行。
3.其他单项奖励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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