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及说明
1安全组织机构
附:安全组织机构图。
1.1各部门及人员职责
1.1.1
项目经理职责
负责安全体系的建立,监督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潜在隐患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组织、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认真仔细的去研究
,限期解决。组织事故现场处理,按照
“三不放过
”的原则,组织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意见,并上报下达。
1.1.2
副经理职责
受项目经理委派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随时加以纠正。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和确保行车安全与运营设
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1.1.3
总工程师职责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过上级经批准后
认真贯彻实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施工时,必须提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根据铁道部颁发
的《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制定施工生产安全细则,并根据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1.1.4
安全检查工程师职责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