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电源敷设、引接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敷设和引接临时电源前,必须到生产技术科和安监科办理《临时用电审批单》,然后持《临时用电审批单》到电气车间办理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手续
——外来单位从事引接临时电源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电气车间厂用班的专门培训,指定引接部位后,方可进行引接。
2.电厂内部单位在现场进行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必须由熟悉厂内配电设施,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来进行。
3.设备容量超过
45kw
的临时电源的敷设和引接,必须由电气车间厂用班人员来进行,并办理《临时用电审批单》;接线完毕后要进行试运
,同时要有书面交待。
4.临时电源引接应在指定的检测修理
电源箱上进行,停电后,将临时线接在刀闸或开关下口,不允许在起重设备、照明箱等电源上引接。
5.临时电源引接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触电或设备短路,电缆、开关等配电控制装置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
6.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引接电源时必须按要求加装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并认真做好
绝缘、隔垫和固定措施。
7.敷设电缆应用合格的橡胶绝缘电缆,禁止使用花线。
8.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敷设临时电源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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