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1、企业对新进场员工
和调换工种的员工
。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方准上岗。
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3、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施工队长、工长(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各劳动部规定厂长、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安全防护装置及劳保用品
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4、采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5、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
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6、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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