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监察部职能职责范围
1、按公司《不合格产品
、事故、事件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对分局不合格产品
、潜在的事故
/事件、紧急情况及发生的事故
/事件进行有效控制。按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负责相关要素程序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分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分局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4、按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转
控制程序》,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制定
,参加体系运转
控制管理,促进分局及项目部管理体系持续运转
有效实施;
5、负责制定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测量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
6、参与单位工程及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7、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劳保用品
、用具的定期检验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保健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合理使用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