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定义、分类及技术审查程序
一、危险货物自备货车的定义及分类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装运危险货物并经铁路车站过轨运输的货车。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必须达到铁道部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条件,同时应能保证所装运危险货物的安全。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包括装运危险货物的罐车、棚车、敞车、平车、矿石车及其他特种车。
目前全路的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中,
85%为铁路罐车。
二、危险货物自备货车的技术审查程序
为了进一步确保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适宜装运相应危险货物,申请人在购置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前,应申请技术审查。
购置新造车、购置非新造车(旧车过户)、罐车变更介质、购置危货集装箱均需要办理技术审查。
购置危险货物自备货车的技术审查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具备
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收货人除外)。采用自备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原则上要有专门用于装运和接卸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线,运输的品类和业务范围应与设计时批准的内容一致。
危险货物托运人的资质及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应在《运输资质》和《办理规定》中予以公布。
2、申请人应向拟办理危险货物过轨运输的始发站或到达站提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