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录像室安全消防责任协议书
甲方:广宁县工人文化宫
乙方:承包者
为分清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商定订立此协议,条款如下:
1.录像室承包期为贰年,自2022年
3月1日起至2022年
3月31日。2.承包期内,承包方要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经营,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
3.承包方必须每季度自查,主要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7.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存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OO五年三月十三日
广宁县工人文化宫录像室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搞活经济和改善员工
文化生活,搞好内部管理,经录像室所有员工
通过特制定下列规定:
1.录像放映必须依法经营,只允许经营执照标明许可范围以内
的录像放映项目,不播放淫秽录像。
2.依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
3.认认真真的做好
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各项安全工作,坚持每天打扫场内外清洁卫生,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1次
检查,按消防要求配足防火设施,保持
夜班轮值节假日保证有人值班,如有失窃,追究当班人员的经济责任。
4.员工
因事缺勤,半天由场长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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