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1.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进行爆破时,所有的人
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2.1头巷道不少于
200米;2.2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米;2.3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米;2.4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
(孔深3~5米)时不少于
500米;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有关规定
,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5.为了防止
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爆破。
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
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
(GB2022-05
)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l米。7.爆破之后
必须经过
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
“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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