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
≥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依据
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依据
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当符合
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依据
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基坑支护施工
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
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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