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
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章程
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
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
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转
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快速
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
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
(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同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