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凡在项目工程内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种防火规章管理制度
,增强防火责任心,杜绝人为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当符合
消防安全要求;开工之前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要严格执行
动火三级审批安全章程规定
及“十不烧”规定。4、严禁在现场(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安装漏电开关。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如火险、火灾发生,任何人都应快速
准确地报警(火警电话:
119),并积极主动参加
扑救。5、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区域内(施工需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遵守“六不准”的有关规定
,即不准宿舍内照明用
60瓦以上的灯泡,严禁在灯泡周围烤衣服;不准个人私烧电炉;不准吸倒床烟;不准用汽油、香胶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准在宿舍内和禁止用火范围以内
用火;不准在大房间内私自搭设小房间。
7、施工现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动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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