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燃气)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1 .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执行安全责任确认制度,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
1.2熟知锅炉房各系统及工艺流程,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转负责。
2.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灼烫、锅炉爆炸、中毒等危险因素。
3.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到安全通道畅通,照明充足,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安全确保无误后,方可点火作业。
3.2对已检测、修理的承压部件或停用时间较长的锅炉,必须进行水压实验,检查锅炉严密性和强度。
3.3冲洗水位表时,必须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侧面开启或关闭旋塞时要缓慢小
心。3.4进行锅炉定期排污作业时必须佩戴手套,若排污装置存在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没
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3.5开启排污门时使用专用扳手,锅炉在运转中禁止检测、修理或更换排污门。
3.6定期排污时,必须注意锅筒水位,防止缺水,严格控制排污时间。
3.7专业检测、修理人员进入锅筒内进行检查、检测、修理等工作时,司炉工要做好监护工作,保证要通风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灯。
3.8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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