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统一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船主自觉遵守,群众监督参与安全生产的职能机制,加强我办塘、库自用船舶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塘、库自用船舶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自用船舶安全航行作业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村(社区)村民
与(单位)签订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面推行《渔业船员违纪记分办法》和《渔业船舶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
2、渔(自用)船不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3、辖区内自用船舶(包括:水库、渔业生产自用船、养殖船)不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4、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渔业船买卖管理制度》、《渔业船舶报废更新制度》、《渔业船舶年检签证制度》,渔船办证率
100%
。5、按照相关规定
时间完成塘、库自用船舶检验签证年审、受检(审)率
100%
。6、坚持安全例会、安全学习制度,全年
6次以上,确保参会率
100%
。7、开展持续性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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