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公司的员工
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认真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遵守《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2、新入公司及变换工种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电气、起重、金属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须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作业。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
并由有关人员带领入厂。
3、进入车间
,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好防护用品。扣紧衣领、下摆,袖口;要把长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及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短裤、裙子;不准系领带或围巾。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高速切削时要戴防护眼镜。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易集聚静电的服装。
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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