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施规定
(1)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炼油化工设计防火规定》执行,可参考
《防火检查手册》设置消防设施和用具。
(2)生产区、贮存区应当设置
活动轻便的消防灭火器材:
1)贮罐区每个贮罐设
50千克(kg)以上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2个,每个贮罐组的干粉灭火器分两处布置,每处各设手提
8千克(kg)干粉灭火器
2个,每50平方米设
1平方米的沙箱一个,沙箱要设在进出罐区方便的地方,同时配备锹、钩、斧、镐等工具。
2)气瓶库每
50平方米设
2个手提8千克(kg)干粉灭火器,石棉毯
2块。3)在灌瓶间内,每两个注气口设手提
8千克(kg)干粉灭火器
1个,石棉毯
0.5块。4)铁路装卸站台按每
10米(m)设一个
8千克(kg)干粉灭火器,且一个站不得少
于两个。汽车装卸站台按
2个以上手提
8千克(kg)干粉灭火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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