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管理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仪器管理队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本矿仪器管理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保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 通风区仪器管理队副队长是全矿仪器管理工作实际操作的直接管理人,全权负责全矿仪器管理工作的实际实施。
第三条 为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区仪器管理队副队长须切实履行如下14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队长的带领下,负责本班仪器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上级领导有关仪器发放维护管理文件规定及矿、区有关仪器管理制度。
二、班前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落实问题详细安排,组织并落实好班前会。
三、在队长的带领下,严格贯彻执行《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矿文件、仪器发放维修标准。
四、在队长的带领下,监督仪器发放工和维修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要对三违者认真追查,从严处理。
五、在队长的带领下,组织和监督仪器管理队干部及员工定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
六、在队长的带领下,组织仪器管理系统干部和工人定期巡检各类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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