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使电力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当前,凡是发生了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后,总结时都是套俗的几句话:
“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
”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规违章作业
认为是事故的
“病灶”,也总是要求事故者举一反三
,三不放过
.最后下步为例
……在电力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
往往是针对于一些
小的违章不能引起重视,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真正做到
“有功必奖
”、“违章必罚
”,以制度与考核的约束
,往往是雷声大
,雨量小.可以肯定地说,所有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不是事故者的主观愿望
,事故者不仅是
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要真正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客观效果,本人根据现场工作的实际经验,谈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体会
.我们所有的人都知道
:电力企业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第一个是
“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外力破坏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第二个是
线路、设备、器材的
“先天不足
”,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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