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全操作章程
1、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在作业时应当遵守
下规定:
2.1作业前,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称斗内不得有存料;
2.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
,并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2.3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
,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器元件;
2.4拌合机启动、停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程序进行,点火失效时,应当及时
关闭喷燃器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2.5液化点火时,必须要有
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
2.6连续式拌合设备的燃烧器熄灭时应当立即
停止喷洒沥青;当烘干拌合筒着火时,应当立即
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用含水量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7关机后应清除皮带上、各供料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并清洗沥青管道。
3、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上的
所有安全防护罩应当正确
安装、保持完好。
4、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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