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章程
适用于本公司主井上下信号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本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4条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第5条正常运转
中信号工不允许随意
按急停按钮,除非发生特殊情况;井上下信号工或绞车房司机不得打电话或使用呼叫按钮联系开车。
第6条交接班时,应现场交代清楚下述内容
:1、信号系统的完好情况。
2、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3、上一班运转
工作的情况。
4、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第7条发现下述情况
时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1、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2、交班人交代不清楚当班情况。
第8条上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打停点,将信号按钮闭锁,并向有关领
导请假,待经批准后
方可离开。
第9条认真严格执行
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接班后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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