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灭火工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
《露天爆破作业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操作爆破材料的过程当中
,20m内不得有明火并禁止吸烟
,10m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批准并有专人带领,方可进入炮区,炮区负责人必须提前交代炮区制度和注意事项。
三、爆破材料车到达卸药地点,爆破作业人员应把炸药卸在平整场地上,堆放整齐,严禁在卸药时抛掷。
四、堆放爆破材料的地点及作业区,应设明显的警戒标志。
五、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火药的地点
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
孔炸药2m以外处。
六、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
3个,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
七、装药和充填用的炮杆,必须是木质或竹质的,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炮杆。
八、确认的瞎炮,必须插上明显的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
的瞎炮处理方法快速进行处理
。九、每次爆破都必须要有
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炮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哨与放炮员之间严格执行三联系制度。
十、爆破之后
剩余的爆破材料
,应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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