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害的安全检查重点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
(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
“探、防、堵、截、排
”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每年雨季之前
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该制定
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的泥石流、滑坡地段。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乡镇煤矿对此应作为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
(5)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
(灌)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附
近煤矿和小煤窑要制定防止互相联通从其他矿灌人矿井的措施。
(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强
、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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