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分料器的厚度适度。锯长料时,不产生夹锯,锯盘护罩的位置应固定在锯盘上方,不得在使用中随意转动,操作人的位置与锯片之间应装置挡网。防止破料时遇节疤和铁钉时弹回伤人。
2、木料锯到接近尾端时,要下手拉料,不要上手直接推料
;推料时使用短木板顶料,防止推空锯手。
3、木料较长时两个人
配合操作,操作中,下手必须待木料超过锯片
200mm
以外时,方可接料,接料后不要猛拉,操作时不能过早过快,防止木料碰锯片。
4、截断木料和锯短木料时,应用推棍,不准用手直接推进,木料长度不足
500mm
的短料,禁止入锯。
5、需要换锯盘和检查维修时,必须拉闸,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后,再进行工作。
6、下料应堆放整齐,台面上及工作范围以内
的木屑,用扫帚清除,不要用手直接擦抹台面。
7、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8、凡因不按《安全操作章程
》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由劳务公
司全权负责。
交底人接任务人
安全员本卡管理办法:
1、凡下达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本卡填写一式三份,
○1工长保留
○2附任务单上
○3交安全员。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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