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作业安全守则
第一条认真严格执行
《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电化区段高于
1.1m
的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保护接地线,并保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三条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
2m以上距离。
第四条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第五条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部门
,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第六条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第七条整修电缆工作,要将电缆故障外皮两端连通接地,并铺设橡皮绝缘垫,穿好高压绝缘鞋后,方准作业。
第八条电缆芯线发生故障,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U型插头拔掉,并挂有
“有人作业,禁止接通
”字样的警示牌,方可作业。
第九条在架空通信线路和所有电杆上,应装设
“高压危险”警示牌
。维修架空通信线路,要先把导线接地(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用不小于
25 mm2
的铜绞线制成)后,方可上杆作业。
第十条处理断线故障,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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