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现象有哪些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敝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
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9.有毒有害作业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测、修理
时,未使用
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按绝缘方式分为
I、Ⅱ、Ⅲ类,使用不同类别的手持电动工具备
不同的安全要求。
Ⅱ类在外其壳上有明显的
“回”形标志,
Ⅲ类使用的工作电压为
42伏的安全电压,如果外壳上没有明显的
“回”形标志,又使
用42伏以上的电压则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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