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规范
一、定义
1、手卫生:为工作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指
工作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3、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外科手消毒:手术前医务人员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二、设施
1、全院各诊疗部门均应设有水龙头、
皂液和干手设施
(擦手纸).
2、重点部门如ICU、血透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感染科、供应室、口腔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3、在各诊室内、病区病房门口、重症监护病床头、隔离病床头、治疗车上必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手术间内应配备速免洗外科手消毒剂。
三、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一)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工作人员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二) 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以上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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