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维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更好的服务于煤矿安全生产,使各级人员能够精确把握井下的各种数据和信息。特制定如下:
一、 值班领导和当班值机人员觉察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有异样状况时,要马上做出支配,通知修理负责人和修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出现的故障问题。修理负责人接到指令后,要尽快的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进行修理处理,并做好纪录。处理结果上报总工、矿调度中心和机电负责人。
二、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连续在井下运行6-12月必需升井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填写纪录。
三、 检修人员每天对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巡检时要做到台台检查。检修人员每10天对系统设备进行测试,检验设备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修理制度 [篇2]
一、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需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需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需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二、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需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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