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案(一)
一、交货与验收
我公司在接采购方供货通知后
2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 毕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
2、我公司交付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或者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货物、 数量和规格要求。我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的, 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我公司
承当。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 物包装是否完好。
4、我公司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 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 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 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
承当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 准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二、检验和测试
1、采购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及其部件,以确认所供 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
承当额外的费用。采购方要求 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以书面形式通 知我公司。
2、检验和测试在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或部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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