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课程目标与内容的认识
写作课程目标与内容的熟悉
发布者:邱加兴
《语文标准》关于写作的总目标是:“能详细明确、文从字顺 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依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 写作。”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学段称为写话,其次、三学段都 称为习作,到第四段才称为写作。
一、注意激发写作爱好和自信念。
写作初始阶段目标的设定,特殊强调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把 重点放在培育写作的爱好和自信,让孩子情愿写作、喜爱写作, 变“要我写”为“我要写二第一学段的相关表述是“对写话有 爱好”,其次学段的相关表述是“乐于书面表达,增加习作的自 信念”,到第三学段,才过渡到要求具有初步写作意识即“懂得 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沟通”,第四学段则提出“写作时考 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要求具有比较自觉的写作目的。同时, 写作的爱好和自信,作为一种内驱力,还来源于在写作的合作与 沟通中所产生的成就感,而这一点是过去被忽视的,《语文标准》 对此有意作了强化,在不同学段分别提出“情愿将自己的习作读 给别人听,与他们共享习作的欢乐”,“能与他人沟通写作心得, 相互评改作文,以共享感受,沟通见解”等要求。 尽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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