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机械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必须对机械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维修,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项目部根据公司材料设备部制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适时安排设备的大、中修,并把大、中修结果及有关资料报公司设备部.
项目部负责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班保养)和定期保养工作,项目部机械管理员负责督促机操工做好设备的清洁、检查、紧固、润滑、防腐等例保工作,并对机械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做好记录,记录在机械运转、保养、维修记录中。定期保养中的二、三、四级保养,由机械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详细地记录在主要机械保养记录中。
机械的一般临时性故障维修但不影响施工生产进度或时间较短的可记录在机械的运转、保养、维修记录本中.如果设备维修影响施工生产进度或时间较长的,必须在机械的运转、保养、维修记录本和主要机械维修记录表中同时记录
各级保养间隔期大体上是一级保养
50H;二级保养
200H
三级保养
600H
四级保养
1200H
(相当于小修);超过
2400H
以上应安排中修;
4800H
以上应进行大修.以上规定如与原厂说明书抵触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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