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心得
__年7月21日,由常州市工商局及房管局、建设局组织的,由房管局和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常州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动员大会,常州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我有幸参加了本次动员大会.
会议在常州市政府群贤堂于下午2:30正式开始,首先由常州市工商局应处长就新的文本的制定进行了阐述,该文本是由法律索爱并以如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的形式,并结合了众多消费者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应处长对文本的附件七的补充协议提出了要求:
1:补充协议不能与合同文本相抵触;
2:对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的规定不能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
3:合同变更限制了买受人的获取补偿权;
4:交付的附加条件,如加重买受人的义务〔如必须交了物业后方可收房这样的规定,因为两方主体不一致,须以两份合同明确〕;
5: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等;
6:不允许扩大解释不可抗力.
对于上述要求,应处长还提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__年8月1日执行,工商局以及建设局会联合检查该联合检查是对实体和程序的两方面检查.
其次,制定该文本的常州市怀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周善良周律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