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二)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
(室):各部门在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06]313
号)过程中,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铁路第六次大提速新开全列软席列车等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我们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作了补充说明,进行统一解答,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握。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
答(二)主题词:差旅费△
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党中
央有关部门办公厅
(室),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
总部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
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
察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
(室),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财政部驻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40份2007
年5月30日印发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
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二)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如何掌握出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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