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防治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压防治队副队长是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当中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在矿压防治队队长的带领下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在矿压防治队队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全权负责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是所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分管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3.负责组织分管业务内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落实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检查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对业务范围以内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4.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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