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职责(崔木煤矿)
矿长安全职责(崔木煤矿)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贯教育,使每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本矿安全生产负责。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行使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在制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议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作为制定规划和计划的重要内容。
四、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井下员工的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强度,增加效益,提高全员的经济收入。
五、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的情况,听取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决策定案,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处理解决。对无故拖延、不快速进行处理者要从严处理。
六、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救灾。
七、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做到经常检查,定期考核。
八、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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