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质[2004]59号)和《
》(建质[2007]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
一、申报条件
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b、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c、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