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资质等级的专(兼)营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使用人或单位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相关场地、生活秩序和环境卫生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养护、管理,提供其它与业主(使用人)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当地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和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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