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
3.0.4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
3。0。5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
3.0。6 有种植要求的建筑地面, 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 G J 1 5 5 的有关规定。设计无要求时, 种植地面应低于相邻建筑地面5 0 m m 以上或作槛台处理。
3.0.15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1 0 m ,对日晒强烈且昼夜温差超过1 5 ℃ 的地区,其延长米间距宜为4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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