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格式介绍
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公
文写作的格式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1.国家行政机关正式公文的文头一般由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
发人、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等组成。占文件首页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
二,用横隔线与正文分开。
①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
(函只署发文机关名称
),置于首页的上端
,用庄重、醒目的字体套红印刷。两个
以上机关联合行文
,牵头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也可只用主办机关的名称。
D委和ZF联合行文
,D委排列在前。
②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标于括号内的年份、顺序号组成
,位于文件名称之下、横隔线之上正中位置
(函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标题的
右上方)。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
,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③上报的文件
,应当在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右端标明签发人姓名。
④秘密等级、紧急程度
,应视文件内容需要从上至下依次标注在
文件名称的左上角。秘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
;紧急程度分
为急件、特急件。机密、绝密文件应标注份号。
⑤ZF令的文头由套红印刷的
ZF令和编号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