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制度
为了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进一步落实领导下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制度。
一、 煤矿领导下井必须掌握全矿井的安全生产的情况,了解矿井的动向。
二、 在现场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留与下一班。
三、 领导下井必须在井下交接班并有记录(井下记录)。
四、 领导下井必须根据上级文件执行。
五、 领导下井下班后必须向矿长、层间管理人和调度室汇报井下安全生产的情况,矿长掌握布置,层间管理人和调度室必须安排下一班的工作。
六、 领导下井下班后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立即召开矿级管理人员会议研究,做出方案进行处理。
七、 领导下井下班后必须在地面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清交班内容。
八、 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每月安排公室主任负责留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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