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公司的员工的考勤、社保、健康体检、退休、技能提升等工作。
2.认认真真的做好考勤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作为计算、支付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的依据。
3.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婚、丧、产、探、工伤、病、事假的审批手续,尤其要做好三长人员的动态管理。协助办理伤、残、病、老、弱鉴定工作。
4.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做好员工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并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调出、调入员工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6.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做好社保、公积金增减员工作。
7.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8.落实本岗位职责范围以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工作。
9.完成部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的,将给予罚款200元。
2.基础资料不完善,台账、档案不健全的,将给予罚款200元。
3.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工作完成时限超时的,将给予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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