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单位: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2—16
关于下发
《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的通知沪海大人
字〔2010
〕442号校内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规章制度
人才培养
管理办法
通知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
年12月15日印发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我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
对象选拔和培养程序,特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培养,培养一批年龄在
40岁以下,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中青年教师,并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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