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基本过程
对于安全评价的定义,不同的专家、学者,不同的文件、文章和著作有不同的定义,现摘选一些有关安全评价的定义,供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刊载印发
〈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
2003
]37号)中将安全评价定义为: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安全评价的定义为:安全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虽然上述几个有关安全评价的定义从文字叙述上不尽相同,但其本质内容或基本过程是完全相同的,包括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三个过程。
危险辨识是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基础,它是指对所面临的和潜在的事故危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分析危险性质的过程。其目的是要了解什么情况能发生,怎样发生和为什么能发生,辨识出要进行管理或评价的危险。风险评价是指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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