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十宗罪
一宗罪:滋生腐败
以安全评价名义进行敛财,评价机构与安监部门分赃;申请资质要贿赂,在某地开展业务要贿赂,做成项目要贿赂,评审报告要贿赂,安全检查要贿赂
.已成行业潜规则。
二宗罪:加重企业负担
安全评价费用,招待费用,罚款,好处费,专家劳务费,而真正落实到位的安全专项基金又有几何。
三宗罪:诱发安全事故
企业无效的运作成本增加,为了获得利润,工人加班,设备超负荷运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隐藏其中,安全事故不期而至。
四宗罪:违背价值规律
企业的投入所换来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不能产生效益,二不能保证不出事故,三不能减轻处罚,至于到底能不能降低风险,只有天知道。
五宗罪:不尊重科学
想通过安全评价来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大可能,安全评价作为一门技术学科
,用它来规范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科学吗
,无论大小一刀切有用吗。
六宗罪:青年一代成炮灰
投身于安全评价的青年一代,充当了政策畸形下的牺牲品,一
旦政策纠正,必成炮灰。
七宗罪:机构管理不规范
安全评价机构遍地
“开花”,凑足了人数,走走关系搞个资质,就可以挂牌营业了,真正名副其实的有几家。
八宗罪: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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