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配件质量反馈规定
1、分厂在做好采购计划的同时,要严格控制物品的采购数量,保证配品备件的数量适中。
2、设备或配件领用后,分厂要了解其质量保证期限,明确其性能指标,对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跟踪,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完善设备一览表及设备台帐。
3、分厂在领用过程当中
,对通过目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配件,应要求仓库进行退换,并有义务将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反馈到生产部及招采部
;在使用过程当中
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客观公正的分析原因,确认责任人,属于我方责任的要处理相关责任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招采部
。4、首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备件,填写〈〈备品配件质量问题登记表〉〉,写明名称、型号、使用时间、问题症状、出现问题时间、生产厂家,反映到生产部,由生产部确认后送到招采部
处理。5、招采部填写处理意见后,分厂拿回保存待质量问题处理结束后,由招采部
或生产厂家签
字确认;若处理结束后仍出现质量问题,分厂要及时与招采部
联系,要求重新解决,情况严重的可提出延长质保期。
6、针对厂家不能及时解决或招采部
处理不当的,可填写〈〈物品质量问题投诉单〉〉交于审计部,由审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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