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3)》(学习笔记)-58
企业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时,应考虑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且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上述情形下,上市公司应将租赁保证金未来可抵扣租金的合同权利视为合同 条款组成部分的信用增级并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予以考虑,而不应简单基于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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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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