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环保法》的一点思考
2022年
末,我参加了由市及区环保局举办的两场关于新《环保法》的培训讲座,感受颇多,受益匪浅。新《环保法》历经多次大范围的
“修正”依旧难产,继而转为
“伤筋动骨
”的“修订”,终成“史上最严
”的《环保法》。新法的诞生,体现了国内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迫切性及严峻性;体现了国家向环境污染宣战、履行国际公约的下定决心
与责任性,也体现了社会团体及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
“史上最严
”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个是
处罚的严厉,一方面采用双罚制,对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既要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问责,还要直接处罚企业负责人与直接负责人
,所谓环境问题
“一损俱损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另一方面是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对于拒不改正的污染企业,将采用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计算的方式累加,逼着企业要么整改,要么倒闭。第二个是
监督的严厉,一方面,监督主体的增加使监督更加全面,新法强调了政府、公众、媒体等十项主体的监督权利,相当于使企业
“裸露”在公众视野,使环境违法行为几乎无处藏匿;另一方面,监督手段的创新使监督更加到位,新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必须自查自清,只要有隐瞒或者公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