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的应急措施
1、报警程序:
发生火灾时,应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并按下火灾报警器。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报告内容为:
“xx地方发生火灾,请快速
前来扑救,地址:xxxx
”。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组织实施:
快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
“先救人,后救物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
防水带等。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3、扑救方法: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4、注意事项: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火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