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事故的抢救处理
(1)抢救处理水灾事故的要求
——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首要任务,是抢救受淹区被困区人员,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区范围扩大。
——淹井后,排水期间,必须加强排水地点的通风,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伤人。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当巷道积水排除时,应当及时进行恢复
通风、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2)处理水灾事故的方法
——突水淹井时,应根据当时人员分布情况,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撤出灾区与受威胁区人员,处于事故区中的人员亦应自动组织按水害撤退路线快速
撤出。救护人员分别从上部水平与逆水流方向进入灾区救人。
——在撤出灾区人员的同时,要根据了解的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情况,决定是否关水闸门。关水闸门以前,应撤出闸门内人员。如不关水闸门,也可以采用其它堵水措施,保护排水设备正常运转
。必要时,也可撤出下水平人员,向下部巷道与采空区放水。
——矿井被淹以后,经清查人数,还有少数人员未出井,应根据事故前他们所在位
置与撤退时可能遭遇的情况,判定遇险人员位置,
分析该处或其它尚有生存条件的地点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