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
副井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一)司机室必须要有
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
(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车场南北大巷轨道型号用
30kg
、其它轨道钢轨不得低于
22kg/m
,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和电动搬道器,禁止使用非标准设施。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工程一队、二队每周应对所辖区域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满足下述条件
:机车出井必须慢车以防有人力推车入井,南北大巷运输列车进出三角墩时必须确认无误依次通行,严禁抢道等现象,违者按
“三违”重罚。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要有如下规定
:(一)上车场至地面车场行驶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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