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卫生安全要点
1.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不得大于
1mg/m3,
其外排气体的含尘浓度应当符合
现行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2.粉碎机室、筛焦楼、储焦槽、运焦系统的转运站以及熄焦塔应密闭或设除尘装置。除尘设备应同相应的工艺设备联锁
,做到比工艺设备先开而后停。焦仓漏嘴的开闭宜远距离操作。
3.焦化厂酚、氰污水总排放口的水质
,应当符合
规定的排放标准。生产中的废渣
,如再生器残渣、酚吡啶残渣、精苯酸焦油渣和生化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等
,应进行综合利用或配炼焦煤中
,不得排入江河湖海。
4.焦炉炉顶等高温环境下的工人休息室和调火工室
;推焦车、装煤车、拦焦车和熄焦车的驾驶室
;交换机工、焦台放焦工和筛焦工等的操作室应有防暑降温措施。拦焦车的驾驶室
,应有隔热措施。必须供给高温作业人员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5.多尘、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或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不得循环使用。甲、乙类生产厂房的排、送风设备
,不应布置在
同一通风机室内
,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排、送风设备布置在一起。相互隔离的易燃易爆场所
,不得使用一套通风系统。
6.作业场所的噪声一般不得超过
90dB(A),
新建、改建企业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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