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药店数量不断增加,但药品管理方面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售卖假冒伪劣药品、未经许可售卖处方药等,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健康。为此,我市政府要求药店整改,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本次龙岩药店整改的主要目标是:
停止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停止未经许可销售处方药;
强化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增加消费者使用药品的知识,提高健康意识。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药店应当在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保留进货凭证,如购货发票、收据等;
2.加强药品储存,药品应当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分档存储;
3.药店销售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出具购药票据,票据应注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日期等重要信息。
1.药店要认真审核药品的来源,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证件进行核实,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正规、质量安全;
2.加强药品检查和监控,对于质量不卫生、或者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所在区县药品监管部门。
1.药店销售处方药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管理规定,包括在具有相关许可的药品批准的药房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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